陆丰市大安镇全镇平安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RD2025004
项目名称:陆丰市大安镇全镇平安乡村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66,988.7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陆丰市大安镇全镇平安乡村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366,988.7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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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陆丰市大安镇全镇平安乡村建设工程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66,988.70 | -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函格式可参考《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大安镇全镇平安乡村建设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大安镇全镇平安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承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承诺函格式可参考《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