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办公区办公网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第二次)
北京
翠微办公区办公网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第二次)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翠微办公区办公网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ZJZB-2025-14010 ),采购人为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1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非集团集采设备供货、系统集成服务,拟通过公开询比方式,选择一家专业公司,为我司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和服务 。
1 .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翠微办公区办公网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 , 具体包括:
(一) 非集团集采设备供货:新采购设备 7台 。
(二)系统集成服务:负责新增集团集采设备、非集团集采设备、我司自研 FTTR设备的安装调测,VLAN、路由、网络接入、安全策略等配置,弱电机房内设备的强弱电布线实施,工程协调、进度控制、文档整理、验收测试等项目管理工作。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 45.28 万元人民币 ( 不 含税)。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本 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 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应用外部共享不良行为,按照中国电信发生可比类目(同类别)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处理。
1 . 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45万元(不含税),其中硬件最高响应限价为38.5万元(不含税),系统集成服务最高响应限价6.5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含税)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 . 供应商资格要求
2 .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 .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 .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 供应商应具有至少两个 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1日IT系统集成项目应用案例 。
注: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章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一份框架合同计一份业绩,且订单金额以累计金额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
2 .1.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 .1. 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 .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 2 年 5 月 20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 在最近五年内(自 2 0 20 年 5 月 20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 20 年 5 月 20 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 9 )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 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 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 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 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 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 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 1 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供应商 及 其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本项目应用外部共享不良行为,按照中国电信发生可比类目(同类别)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处理 ;
( 1 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 .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