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玉林)有限公司活性炭集中采购(包组7)招标公告
广西
-玉林市

附件下载
正在报名
光大环保能源(玉林)有限公司活性炭集中采购(包组7)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NYGC-GZ-2025-05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玉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能源(玉林)有限公司活性炭集中采购(包组 7),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能源(玉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资金,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玉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包组 | 项目公司 | 项目地址 开始日期,以合内使用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仁2025年07月01 | ||
包组7光大环保能源(玉林)有限公司厚镇上罗村玉石公路南侧(玉林日-2027年06月480吨 | 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内) 30日 |
2.2 项目规模: 详见本章 2.1 项
2.3 交货期: 详见本章 2.1 项,由招标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前 5 天向投标人发出通知,投标人在招标方所通知的时间内,将按招标方通知交付的数量运送至现场交货。 .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光大环保能源(玉林)有限公司活性炭集中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 7 个包组,此为包组 7:玉林能源活性炭供应。活性炭使用量及服务期见本章 2.1 项,最终供货量以合同期内招标方实际使用量为准。本次投标人中标之后与项目公司签署供货协议。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维修及售
后服务等要求。(3)投标人必须为活性炭的制造商,需提供已投产的独立生产的能力证明:① 提供投标单位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
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② 投标单位现场照片; ③ 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已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批复文件或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等。(4)投标人需从原料煤质、碘吸附值得率(生产 1 吨活性炭,需要煤质的数量)、生产成
本、管理成本资本摊销(设备折旧)、运输、税费等方面费用,出具吨活性炭成本合理性分析表。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1 个履约的活性炭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业绩的月供应量不低于本次招标月度需求量(24 吨)。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合同未体现供应量的,需提供供应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月供应量证明材料应不低于连续 2 个月)。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
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
书面文件为准。(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附件下载
光大环保能源(玉林)有限公司活性炭集中采购(包组7)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