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停车场基础设施维修工程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停车场基础设施维修工程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 JNA364-CG-250528909 、 SXMTZB2502G-056(F)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
一、采购条件
本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停车场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 JNA364-CG-250528909 、 SXMTZB2502G-056(F) ),已由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成本资金 ,采购人为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规模:本工程有两部分内容:①为满足行人出行方便,在光明路的5号停车场与路北侧中区花园平台间新建一座行人天桥,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与钢结构组合形式,桥体跨度15米,桥面宽度2.5米;②更换矿区内原中区天桥部分破损钢构件,并对桥体所有钢构件重新除锈防腐刷漆。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停车场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标段(包)内容:
①新建行人天桥,桥体跨度15米,桥面宽度2.5米;楼梯及柱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桥体主体结构为钢结构,桥面铺防滑地砖,桥身两侧安装玻璃栏板,桥顶安装双钢化夹胶玻璃。
②更换矿区内原中区天桥部分破损天桥踏步板,共75米,相应角钢L75*6,共计60米;对桥体所有钢构件重新除锈防腐刷漆,采用手持动力工具除锈刷漆。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90日历天
2.4建设地点: 凤凰山矿矿区内 。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停车场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采购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 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 钢结构构筑物的新建或维修业绩(劳务分包除外)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 至少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 及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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