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除西漕、张江、自贸以外)本部及派出点周界电子围栏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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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除西漕、张江、自贸以外)本部及派出点周界电子围栏改造项目(采购编号:采招2025-1034)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
一、采购条件
本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除西漕、张江、自贸以外)本部及派出点周界电子围栏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政府投资49.0744万元,采购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询比。
二、项目概况
规模: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除西漕、张江、自贸以外)本部及派出点周界电子围栏改造项目,拟选取一名合格的供应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丁香路611号)及下辖9个派出法庭(川沙法庭、金桥法庭、惠南法庭、外高桥法庭、六里法庭、周浦法庭、执行局、陆家嘴法庭、临港法庭)完成电子围栏系统建设。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包括双防区脉冲主机、单防区脉冲主机、主机防雨箱、防区避雷器、防区警灯、警示牌、警灯警号、周界报警主机、报警控制键盘、红外对射探测器、探测器电源、信号线等。主要内容包括各系统的深化设计、材料设备购置、试验、加工制作、保管、运输、安装、测试、清洁、产品保护、系统集成、配合验收、保修、培训、售后服务等,并提供不少于1年的质保期。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2.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4.采购预算:49.0744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除西漕、张江、自贸以外)本部及派出点周界电子围栏改造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除西漕、张江、自贸以外)本部及派出点周界电子围栏改造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6 18:00附件下载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除西漕、张江、自贸以外)本部及派出点周界电子围栏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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