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3号脱硝灵活性设备及施工EPC总承包
山东
-烟台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62/16-QT-017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莱州二期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工程 3号脱硝灵活性设备及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华电路8号。
2.2项目规模: 1000MW机组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暂定计划工期2025年 10 月 0 1日至2025年 11 月 3 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喷氨系统 -3 号脱硝灵活性设备及施工 EPC 总承包 (CHDTDZ062/16-QT-01701): 通过脱硝系统脱硝流场优化改造、 SCR 分区喷氨改造、 SCR 出口烟道加装 NOx 全断面测量装置、每个区域内多点取样测量、大数据建立脱硝预测模型、预估 NOx 的变化趋势,改善氮氧化物测量滞后性与喷氨均匀性,提高喷氨系统调节灵敏度与准确性,进行提前调节,减少总喷氨量,提升自动化水平及脱硝系统运行优化,节能和减排。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喷氨系统-3号脱硝灵活性设备及施工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工程设计资质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9.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600MW及以上精准喷氨改造方面的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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