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党区陶清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长治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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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党区陶清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C140421202505090003-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党区陶清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招标编号:ZFC140421202505090003-03),已由长治市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长上发改审字〔2025〕23号、长上发改审字〔2025〕3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不足地方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上党区陶清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
2、建设地点:长治市上党区东和乡曹家沟村南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引上党区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出水作为生态补水,补充陶清湖水量,对陶清湖库周岸线进行治理(生态护坡),种植生态植物,改善陶清湖水质。新建生态补水泵站1座,生态补水流量 $0.17\mathrm{m}^{3}/\mathrm{s}$ ,扬程 $60\mathrm{{m}}.$ ,补水通道6.445km,采用DN500PE管。水库库周生态护坡1.44km,生态护坡及湿地面积13.75万㎡,配套监测设备等。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本次治理的陶清湖及生态补水河段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5、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含项目总监和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企业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
完税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
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的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4、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
书无行贿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须查询企业、
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
目的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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