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铁力至伊春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房屋等工程机械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黑龙江
-伊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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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铁力至伊春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房屋等工程机械设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Y-TY-JXZB-0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建铁力至伊春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房屋等工程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铁伊四电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械设备名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1.2组织形式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http://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租赁,对投标人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铁力至伊春线工程DK1 $^+$ 467.871至DK111 $^+$ 752.876,线路长111.351km。线路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伊春市 境内,自铁力站并站分场引出,线路沿鹤哈高速公路走廊,途径伊春铁力市、铁力林业局、至伊春市乌翠区伊春电厂南 侧新设伊春西客站。本工程共包含新建10kV配电所3座、牵引变电所3座、分区所2座、隔离开关控制室3座、信号 综合楼1座、信号中继站4座、独立通信基站16座共计32座生产生活房屋。计划2026年9月30日竣工。
2.2招标内容:
具体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铁力至伊春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房屋等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设备经营范围,有投标设备出租服务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设备租赁服务商,且能够开具机械设备租赁专用发票。
3.2财务能力:近二年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二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业绩要求:近两年在大中型铁路、地铁、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3个月及以上(如按台班算,应不少于90台班),且不低于一个工程项目的设备租赁合同(或专用发票)。
3.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
3.5供应能力:具备符合要求的设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包件内所需设备型号的持有数量,满足招标机械设备交货期要求,及时提供服务。
3.6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织机构健全,拟提供租赁设备质量有保证,设备状况良好,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公安交管部门上有牌照的车辆应有保险(必须购买车辆强制保险,商业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车型的要求的全部证件(每个包件中每类车型最少提供1台设备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照片、行驶证、合格证(如有)、保险;操作人员驾驶证(驾龄不少于3年)、操作证、身份证(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7其他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服务支持,能够做到供应、服务及时、服务周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个体工商户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
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9 17:00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2488684817471203389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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