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电医院有限公司2025年度采购艾叶等中药饮片及代煎代配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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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邀 请 函
就广东省水电医院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采购艾叶等中药饮片及代煎代配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0692-2520Z1052771/01)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水电医院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采购艾叶等中药饮片及代煎代配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0692-2520Z1052771/01
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中药饮片一批及代煎代配服务,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注: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年
购预算金额: 396 万元(含税,暂估价,届时据实结算)
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报价人条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供以下相关
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
构的授权书。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每个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超过 2 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应符合以下规
定:(1)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报价协议书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报价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报价,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报价,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2)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招标代理采购系统进行购标,并正确勾选联合成员。
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报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经
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报价。(报
价人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报价人出具声明函)。
6、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为生产商)。(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
7、已购买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项目信息会在, 粤采易阳光采 购 平 台 #/homepage ,,同时提供。
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9 17:00附件下载
广东省水电医院有限公司2025年度采购艾叶等中药饮片及代煎代配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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