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江河宁乡市治理工程(蛇口闸至子公坝)招标公告
湖南
-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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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江河宁乡市治理工程(蛇口闸至子公坝)招标公告(招标编号:A43010020250507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
一、招标条件
本靳江河宁乡市治理工程(蛇口闸至子公坝)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728.274331万元,招标人为宁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治理中心线河长 $9.4\mathrm{km}$ 。治理范围包括道林镇桩号 $1+900\r^{\sim}2+200$ 、大屯营镇号 $14+300^{\sim}15+100$ 、花明楼镇桩号 $24\substack{+600}^{\sim}26\substack{+400}$ 、 $27+000^{\sim}28+000$ 、 $33+200^{\sim}36+400$ 和东湖塘镇号 $41+600^{\sim}43+900$ 。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河道疏通,河岸整形,护坡固脚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靳江河宁乡市治理工程(蛇口闸至子公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靳江河宁乡市治理工程(蛇口闸至子公坝))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 投标人必须具备资质颁发部门建筑业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5(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
工;
7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9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10其他:/。;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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