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仙峰苗族乡人民政府兴文县仙峰苗族乡大元社区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282025000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文县仙峰苗族乡大元社区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凉山恩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经采购人确认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认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重庆雅慈彩淋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凉山恩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更正为:重庆雅慈彩淋科技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 1,006,788.46元 ,更正为: 1,043,900.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评审价格(第1候选人):1,006,788.46元,更正为:1,043,9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主要标的信息(核心产品):标的名称:服务帐篷;品牌:金宏达;规格型号:40㎡,制造商名称:金宏达特种装备器材有限公司;数量(单位):6个;单价(元):13200元。
(二)监督部门:兴文县财政局,监督电话:,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宋河南街36号。
(三)特别提示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依托政府采购合同,凭项目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兴文县仙峰苗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兴文县仙峰苗族乡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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