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水产服务中心南美白对虾工厂化养殖建设项目养殖设备采购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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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水产服务中心南美白对虾工厂化养殖建设项目养殖设备采购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鄄城县水产服务中心南美白对虾工厂化养殖建设项目养殖设备采购安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平台:10000/PortalQDManage/)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28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02000035
采购项目名称: 鄄城县水产服务中心南美白对虾工厂化养殖建设项目养殖设备采购安装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76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7600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76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760000.00 元。
采购需求: 鄄城县水产服务中心南美白对虾工厂化养殖建设项目养殖设备采购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根据菏财采〔2022〕9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 3 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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