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区食品监督抽检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韶德竞磋(服务)2025-006
项目名称: 城东区食品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840000
最高限价(元): 244237,170200,181263,2443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城东区食品监督抽检项目包1
数量: 287
预算金额(元): 244237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城东区食品监督抽检项目包2
数量: 200
预算金额(元): 1702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城东区食品监督抽检项目包3
数量: 213
预算金额(元): 181263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城东区食品监督抽检项目包4
数量: 280
预算金额(元): 2443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202 5 年 12 月 30 日前 完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6、其他资质条件:具有质量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含食品检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