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物资询比采购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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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物资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YGS-202515-XJ01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物资询比采购
1.2采购人: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01 AB组料、级配碎石包件为河南豫中陆路口岸综合物流港铁路专用线工程施工用料;02 沥青混凝土包件为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下穿京广铁路立交工程施工用料。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附件。
2.2交货期:详见附件。
2.3交货地点:详见附件。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01 AB组料、级配碎石包件的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商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02沥青混凝土包件的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或市政公共工程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本包件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两年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实收资本不得为零,如在本财务年度实收资本存在变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须具有2022年至今的同类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供应商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没有在经营活动中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记录;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监督检验认证中心或通过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原材料检验报告;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6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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