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滁州)有限公司生产辅助服务招标公告
安徽
-滁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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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滁州)有限公司生产辅助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SHBGC-GZ-2025-0220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滁州)有限公司生产辅助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滁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盐化工业园涧河路西侧。
2.2 项目规模:危废焚烧处置 3 万吨/年。
2.3 服务期限:服务期 2 年,自 2025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27 年 06 月 30 日或合同签章生效后收到甲方通知服务日起贰年。招标结果 2 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合同续签根据招标人关于上一年度服务效果进行考核确定是否续签。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辅助服务。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清灰打焦费、设备保洁费、资料费、人工费、夜间值班费、加班费、交通费、物料装卸费、转运费、预处理费、终端处置费、保险费、税费等费用。具体详见附件二:服务范围及要求。
中标人需要为员工购买人员意外伤害险(不低于 100 万元/人)、雇主责任险(不低于 100万元/人)。中标人委派至项目的工作人员年龄要求男性不超 55 周岁、女性不超 50 周岁,身体健康。中标人签署合同后需要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三:安全协议)。为保证对熟悉现场情况,投标人需尽可能进行现场勘踏。
各工种合计 33 人,人员数量要求如下:
车间/部门 | 岗位 | 数量(人) | 备注 |
焚烧车间 | 行车工 | 3 | 持有行车证(3班2倒) |
叉车工 | 3 | 持有叉车证 (3班2 倒) | |
辅助工 | 3 | 3班2倒 | |
辅助工 | 2 | 长白班 |
污水车间 | 水处理操作员 | 6 | 3 班2倒 (高中以上文化) |
水处理操作员 | 1 | 长白班(具有1年以上化工 操作经验) | |
物料研发部 | 叉车工 | 6 | 持有叉车证 (长白班) |
辅助工 | 9 | 长白班,含1名兼职安全管 理人员 | |
合计 | 33 |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个同类或类似服务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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