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华电巡检司6号7号机组汽轮机揭缸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
-红河州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91/17-QT-056 )
一、 招标条件
云南华电巡检司6号7号机组汽轮机揭缸检修项目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云南省弥勒市巡检司镇。
2.2项目规模:2*300MW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单台机组总工期 45 天(具备并网条件)。6、7号机组汽轮机揭缸检修预计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实施工期同步调整(单台机组给定投标方检修工期从机组解列开始15天内完成汽轮机揭缸吊出高中压转子、隔板具备装车返厂检修,返厂检修后7天内完成所有回装工作具备开机并网)。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设备检修、维护 - 云南华电巡检司公司 6 号 7 号机组汽轮机揭缸检修项目 (CHDTDZ091/17-QT-05601): 云南华电巡检司公司 6 、 7 号机组汽轮机揭缸检修项目的检修范围,包含了汽轮机揭缸检修标准项目、技术监督项目( 6 、 7 号机组汽轮机高中压缸揭缸检修项目、汽机部分本体设备、汽轮机本体热控探头拆装和校验、负责对 6 、 7 号机组汽轮机高中压隔板需返厂检修隔板拆除、吊装、回装工作,负责汽轮机本体第三方检测机构金属检验所有打磨工作,负责对 7 号机组汽轮机高中压转子返厂检修转子拆除、吊装、回装工作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云南华电巡检司公司6号7号机组汽轮机揭缸检修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 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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