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廖家镇君渡村社区营造项目(第二次)
四川
崇州市廖家镇君渡村社区营造项目(第二次)
拟对 崇州市廖家镇君渡村社区营造项目(第二次) 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 进行采购,特 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C01182320250028
2.采购项目名称: 崇州市廖家镇君渡村社区营造项目 (第二次)
3.采购人: 崇州市廖家镇君渡村村民委员会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 社治资金 ;
采购预算: 167000元 。
三、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 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分包数: 1个包
崇州市廖家镇君渡村社区营造项目 ( 第二次 ) ,详见 第五章 。
五 、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项目公告在成都农交所 “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官网( :18080/ygcg/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
六、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无。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第四章 )
七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采购代 理 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 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供应商不做为本次招标的 禁 入供应商,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处以相应的限制。
4、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出现 有损于交易公平性原则的 行为 ,禁止参与 本 项目交易 ,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4.1 不同 的 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4.2 不同 的 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错漏之处一致;
4.3 不同 的 供应商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4 不同 的 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
4.5 不同 的 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
4.6 不同 的 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相互混乱上传或混装;
4.7 不同 的 供应商的报名 MAC地址或计价锁号相同的;
4.8 不同 的 供应商的报名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
4.9 不同 的 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10 不同 的 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报名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
八、磋商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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