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青年路街道东马村福望楼大饭店(村民大食堂)运营服务招商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山东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时间 |
|---|---|---|
| NCZH03L20250052G | 周村区青年路街道东马村福望楼大饭店(村民大食堂) 运营服务招商项目(二次) | 2025年05月15日 至 2025年05月22日 |
| 挂牌价格 | 30万元 | |
| 项目实施主体 基本情况 | 名称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青年路街道东马村村民委员会 |
| 住址 | 周村区德阳路299号 | |
| 联系人 | 李向前 | 联系电话 |
| 流转(需求)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展示时间 | 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22日 |
| 标的性质 | 其它 | |
| 标的明细 | 其他类型 | |
| 标的说明 | 经民主决策,实施周村区青年路街道东马村福望楼大饭店(村民大食堂)运营服务招商项目,预计年承包费30万元,期限1年,正向竞价,价高者得,竞价步长为0.5万元。一、招商内容和标准:1、竞得者可根据自己的菜系进行运营,提供多样化的菜品,以满足不同口味的需求,保证食品材质,服务质量和价格;2、本村村民享受价格优惠,逢年过节为本村村民提供福利餐(如重阳节敬老宴);3、承包商需优先雇佣本村劳动力(如厨师、保洁岗位)。二、竞争主体需对项目进行充分勘察,如因勘察不充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争主体承担,最终解释权归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青年路街道东马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三、合同签订: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弃标,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保证金处置。四、其他: 项目成交后食堂内现有的装修及内部配套设施(以现场交接清单为准)竞得人只有使用权,运营期内不得变更经营范围,不得随意改变福望楼大饭店(村民大食堂)的经营状态和经营内容,不得转租、转让,运营期间设施维修由竞得人负责。 | |
| 流转(需求)要求 | ||
| 重大事项披露 | 项目竞争主体参与交易,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交易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
| 流转(需求)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周村区青年路街道城市和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
| 批准内容 | 同意挂牌 | |
| 估价(预算)依据 | 机构 | |
| 日期 | ||
| 价格 (万元) | ||
| 备案单位 | ||
| 交易条件 | 熔断价 | 无 |
| 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缴纳 | |
| 与流转(需求) 相关其他条件 | ||
| 项目竞争主体资格条件 | ||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
| 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成交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审查 | |
| 挂牌 相关要求 | 挂牌方式 | 网络连续竞价 |
| 竞价方式 | 正向(加价) | |
| 报价时间 | 2025年05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2日10时00分为自由报价。2025年05月22日10时00分后为延时竞价。 | |
| 每个报价周期为120秒,每次有新的有效报价,自动开始120秒报价周期,直至不再有新的有效报价。 | ||
| 网上报名 | 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22日(10时00分前截止) | |
| 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8082/),点击“登录注册”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自然人或交易乙方),完善相关信息后提交验证,平台即时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操作流程详见网站“服务指南”→“农村产权”→“农村产权挂牌、拍卖竞买人操作手册”)。 |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 其他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3 | |
| 交纳方式 及时间 | 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8082/),点击“登录注册”进行登录,选择本项目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保证金交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必须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不能用现金、支付宝或银行卡二类账户)。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到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2025年05月22日10时00分。 竞买人以“交易乙方”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单位户名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注册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 | ||
| 退付方式 | 未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
| 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由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上传项目实施主体同意退付通知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
| 竞得主体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破坏正常竞价秩序情形的,项目实施主体按程序确认其报价无效,取消竞得资格,并对交易保证金进行处置。 | ||
| 在挂牌结束之日起90日内,对项目实施主体未出具交易保证金处置意见或处置意见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进行清退。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