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高温高围压三轴容器(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501061
项目名称: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高温高围压三轴容器(二期)项目
预算金额:69.9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9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招标项目性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2. 招标内容:
采购系统 | 包含产品 | 数量(套)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预算金额 (万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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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高温高围压三轴容器(二期)项目 | 容器内置参数测量系统 | 1 | 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将全部中标设备交货至下列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 69.98 | 否 |
容器端头及轴压传压杆 | 2 | ||||
容器内部渗流组件 | 1 | ||||
安全防护系统 | 1 |
(1)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内的全部货物和伴随服务进行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2)国产设备的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本体价格、包装费、专业工具、资料、技术服务费、至最终目的地运保费、安装费、培训费用等的现场完税价格。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将全部中标设备交货至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2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 从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