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乡农事服务中心项目新建(农机库房)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JHCG2025T012
项目名称:永丰乡农事服务中心项目新建 (农机库房)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285.683267万元
最高限价: 285.683267万元
采购需求: 主要建设内容为 新建钢结构厂房 810平方米(含水电安装等);及室外道路硬化1050.3平方米、雨水DN200波纹管33.2米,DN300波纹管100.84米,直径1000毫米雨水检查井5座,砖砌雨水口10座;污水DN300波纹管119米,直径1000毫米污水检查井7座,成品化粪池一座;DN160 PE给水管70米,DN50 PE给水管45米,阀门井6座,闸阀井5座;室外强弱电工程;太阳能壁挂灯12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 工程量清单 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 2)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 。
( 3)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参加。
( 4)其他: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以上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②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