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镇浮山村何家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施工采购公告
安徽
-六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7-NJJK-C2025-0008
项目名称: 白马镇浮山村何家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9.7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09399.08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混凝土道路加铺沥青面层 8622.5m2、铺水泥地坪16.6m2;拆建排水沟38m、新建过路涵3座 (其中 φ600过路涵1座、φ300过路涵2座) 、拆建涵管 1处、景墙维修50m及新增移民后扶标志 4块 等。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说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未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
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有效的证书)
3.供应商为投标的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上传至响应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