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高职校在线开放精品课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5-NJZZ-C2025-0021
项目名称: 江宁高职校在线开放精品课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60万元。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包括 2025年江宁高职校在线开放精品课程采购项目(详见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1095天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工作日交付(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维护要求:本项目要求维保期限三年(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7.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