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
一、项目编号:[350201]GWCG[GK]2025014
二、项目名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307室、308室、309室 | 1,198,000.00元 | 94.4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货物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质谱仪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安捷伦 | 8890-5977C | 1 | 套 | 1,198,000.0000 | 1,198,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张晔 |
|---|---|
| 评审专家: | 刘炳灶 、 赵广平 、 黄美蓉 、 刘美俊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1.10%;(500万元,1000万元],0.80%;(1000万元,5000万元];0.50%。(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开户名:需解锁; 账号:403430010400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54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70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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