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两新研究示范基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项目概况
受 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委托, 对[350124]FJRF[CS]2025003、农业两新研究示范基地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农业两新研究示范基地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4]FJRF[CS]2025003
项目名称:农业两新研究示范基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0,000.00元
采购包1(基地建设):
采购包预算金额: 1,9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65,889.6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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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01029900-其他业务用房施工 | 农业两新研究示范基地工程 | 1(项) | 否 | 详见图纸及控制价编制说明 | 1,990,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该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绿色建材: 不适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1 23:59请升级正式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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