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客运段动车组列车餐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成都市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客运段动车组列车餐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 公告
(项目编号: 202504300202105005101 )
*重要提示:平台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1.招标条件
受 成都客运段 委托,作为成都客运段动车组列车餐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客运段动车组列车餐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负责成都客运段外包的8趟动车组列车餐售服务业务(因调图导致业务外包工作量增减,相应增减外包费用)
成都客运段作为动车组列车餐售服务业务的主体单位,拥有动车组列车餐售服务业务整体的经营权和管理权,承担整体经营和管理义务,负责提供动车组列车餐售经营市场,提供 ERP系统及监管,提供商品存储库房、配餐作业场地、设施设备、备品耗材等其它经营服务用品。负责整体餐售业务的经营管理、安全管理、服务质量、商品采购、销售定价、物资搬运配送、销售结算,以及盒饭、商品、赠品小食品、赠饮等所有餐食和餐车备品列销等工作,并负责与相关路内单位沟通协调。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 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 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鲜章 )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近六个月内自行开具合法的服务类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有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
3.2.2投标人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近2年(2022年-2024年任意连续2年)经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至今不少于1个劳务类业务外包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3.2须提供不少于1个服务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须与业绩证明材料一致)
3.4信誉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近三年(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内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4.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近三年(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内不存在因自身违约、不按合同履约造成的诉讼或仲裁的情况,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在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管辖范围内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不存在合同纠纷行为及合同欠款情况,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被退出国铁集团市场(须提供投标人书面承诺书)。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5. 3 投标人须承诺既往及中标后均无欠薪行为 , 中标后与本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均签订劳动合同 、 参照招标人乘务及餐售管理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3.5. 4 投标人所提供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须 在平台(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 注册 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010-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请投标人通过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 20 25 年 5 月 15 日 00 时00分起至 2025年5 月 20 日 00 时00分 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 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 期内,投标人登录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 获取 招标文件及 相关招标资料。 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 ,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 择投标项目点击 【我要参与】 ,成功后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 《供应商 信息 表》 Word版和 加盖报价人公章 的 PDF版 ( 格式 见附件 1 ) 递交 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444142035 @qq.com (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
5.4投标人购 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 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 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 发至 5 .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