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十六批集中招标(16-3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线监测系统第三方运营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
-西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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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 年第十六批集中招标(16-3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线监测系统第三方运营外委项目)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DNYZC-2025-05-01-329-01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对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解六套废气排放口、炭素焙烧一套废气排放口及四套废水排放口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
服务期限:2025 年6 月24 日至2026 年6 月23 日,详见第二章采购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委托方 11 套(废气 7 套、废水 4 套)自动监测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检定、校准、运行工作。负责仪器设备的耗材、配件的采购及更换工作,确保所运营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转,数据及时、准确、可靠上传。备件更换需与甲方原有设备保持兼容和一致性。
实施内容如下
2.2.1 自动监测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检修、维修、运行及检定、校准工作;2.2.2 自动监测设备所需的耗材、配件的采购及更换。药剂及标气的采购及更换(其中需更换的分析仪、数采仪、粉尘仪、温压流、湿度仪由委托方提供,其他更换的设备备
件及耗材均由受托方提供并承担相应费用);
2.2.3 每 3 个月一次的手动对比监测和校准的配合;每月向环保部门报送环保相关设施运行状况报告。
2.2.4 及时提供运行数据的异常证明;自动监控设备软件正常升级维护;自动监控设备运营档案建设;站房内设备设施的维护。配合委托方接受上级部门、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和考核。
其他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附属设备运营所需的必须工作及委托方未考虑到的工作都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 以 “ 信 用 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1.3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1.5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1.6 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保设备运营企业。
3.2.2 投标人须在西宁市环境生态局备案,具有西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备案资质。提供青海省生态环境厅2023 年信用评价证明文件,须为蓝牌及蓝牌以上企业,并提供2023 年度经西宁市生态环境局评定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
3.2.3 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名盖章页)。
3.2.4 投标人拟派的运维人员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核发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考核合格证书(自动监控(气;水)运行工),并提供运维人员证书查询网站截图(入场时提供)
3.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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