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法院2022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转档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
-泉州市
项目概况
2022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转档服务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YC2022046SR2
项目名称:2022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转档服务类项目
预算金额: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受 永春县人民法院 的委托, 以 公开招标 的 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XSCGYC2022046SR2
二、项目名称: 2022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转档服务类项目
三、招标服务主要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
3、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4、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380000.00元(叁拾捌万元整),超过最高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022 年 05 月 23 日起至 2022 年 05 月 30 日止。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2 年 05 月 23 日起至 2022 年 05 月 30 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包)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 年 06 月 14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 2022 年 06 月 14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小曾,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采购人:永春县人民法院(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105号),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十一、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十三、招标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户名:,账号:697422988 。
十四、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汇到以下专用账户,否则为无效投标):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账号:595900484210902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 3、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4、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380000.00元(叁拾捌万元整),超过最高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3日 至 2022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方式:2022年 05 月 23 日起至2022年 05 月 30 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包)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人民法院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10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曾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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