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榆海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批次生产所需燃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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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榆海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批次生产所需燃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JY1110002032771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榆海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批次生产所需燃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64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榆海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0.175元/1000kcal,(此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运输、包装、物流、损耗(现场验收完毕前发生的所有损耗)、利润、规费、税金、综合运杂费等。)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超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榆海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批次生产所需燃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榆海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批次生产所需燃料采购项目: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投标单位拟报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年销售量累计不低于1万吨的生物质颗粒销售业绩。(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及付款发票,否则不予认可),招标人将对合同业绩真伪进行调查核实。
注:上述资料的原件复印装订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数量以合同内容以及发票为佐证材料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地反映出投标人名称、供货内容、供货数量、供货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9 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及人员如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0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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