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高传贵港160MW风电场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中电高传贵港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中电高传贵港160MW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商品混凝土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电高传贵港160MW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分布于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五里镇和石卡镇,覆盖范围南北向距离约18公里、东西向约10公里。本项目总装机容量 160MW,拟安装单机容量5000/54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5/25 台,共计30台,送入场内新建220kV升压站。
2.2 采购范围: 商品混凝土采购,预估采购量43295 m3,包含C20、C25、C30、C35、C40、C40P8,风机基础(C40)等大体积基础混凝土内掺聚丙烯纤维,要求水泥品牌为海螺、华润、华新或国内同一级别的一线品牌。
2.3 交货时间: 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分批次交货,以甲方的具体施工为准)。
2.4 交货地点: 中电高传贵港160MW风电场项目施工机位现场。
2.5 质保期:每个结算周期供货结束次月1日起计算12个月,分结算周期计算质保期。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7)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8)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3.2 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许可)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
(2)业绩要求: 近 3 年具备不少于1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商品混凝土生产或销售业绩。
(3)其他要求:应答单位商混站距离本项目现场不得超过40公里。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