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航标处灌云航标管理站迁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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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航标处灌云航标管理站迁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JY111000201766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航标处灌云航标管理站迁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万元, 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港航标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海滨大道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 2.5706公顷。项目总建筑面积2751.81㎡,主要建设综合楼、辅楼、DGPS 机房及配电房、门卫室、发信铁塔,配套绿化、院内场地道路等设施,包括土建、装饰、设备、用品等。工程建安费暂按2144.37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航标处灌云航标管理站迁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航标处灌云航标管理站迁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2024年10月至2025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 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1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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