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对公司管道流量计检测、校准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对公司管道流量计检测、校准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JNC302-CG-250528838、SXMTZB2502F-505(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对公司管道流量计检测、校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302-CG-250528838、SXMTZB2502F-505(F)),已由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鄂尔多斯党委(扩大)会议纪要【2025】5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党的十 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提升监测计量数据质量,保障色连一号煤矿水量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98-1994)以及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计量设施每年进行检测、校准。色连一号煤矿现共安装管道流量计35块,于2025年7月开始陆续达到校准期限。因此,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我公司管道流量计进行检测、校准并出具报告。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第三方对公司管道流量计检测、校准服务项目
标段(包)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98-1994)第33条以及属地水资源管理要求对色连一矿35块管道流量计进行检测、校准,并出具相应报告,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及各部委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规定。
2.3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起7日内开展流量计的现场检测、校准,完成现场检测、校准后30日内出具相应的报告。
2.4服务地点: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5服务质量标准:最终成果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及各部委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同时满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对公司管道流量计检测、校准服务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供应商 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件表规定项目范围内开展检测检验(需提供资质授权附件);
3. 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管道流量计检测或校准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任意一张有效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