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霞镇溪线整治提升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项目概况
受 惠安县山霞镇人民政府 委托, 对[350521]TY001[CS]2025002、山霞镇“溪线”整治提升工程(二期)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山霞镇“溪线”整治提升工程(二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1]TY001[CS]2025002
项目名称:山霞镇“溪线”整治提升工程(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47,771.00元
采购包1(山霞镇“溪线”整治提升工程(二期)):
采购包预算金额: 1,947,771.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47,771.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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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02130500-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山霞镇“溪线”整治提升工程(二期) | 1,947,771(元) | 否 | 主要内容包括园路、栏杆、路牙铺设、特色雕塑、景观照明灯、绿化种植及公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1,947,771.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中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
绿色建材: 适用 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2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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