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在珠三角、长三角、疆内等地举办招商推介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YZB(2025)001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在珠三角、长三角、疆内等地举办招商推介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123200
最高限价(元): 1123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在珠三角、长三角、疆内等地举办招商推介会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23200
单位: 次批
简要规格描述: 在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疆内等地举办3-4场招商宣传推介活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09月30日前完成所有活动内容。(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
5)具有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磋商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自拟);
7)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磋商保证金有效凭证;
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6 11: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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