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肃州区看守所智慧监管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qzfcg202505150003
项目名称:肃州区看守所智慧监管项目
预算金额:85.0(万元)
最高限价:85.0(万元)
采购需求:智能室内交互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系统 、出所就医防脱逃系统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1.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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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