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城区组织优化工程增设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柞水县-2025-00106
项目名称:关于城区组织优化工程增设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37,063.5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关于城区组织优化工程增设交通信号灯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 3,337,063.5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337,063.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交通信号灯安装工程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37,063.53 | 3,337,063.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一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城区组织优化工程增设交通信号灯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城区组织优化工程增设交通信号灯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响应磋商人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书;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表参入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被磋商供应商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无舞弊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须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全权代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被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磋商人具有智能交通系统集成等相应的技术实力,有相应业绩及施工经验,磋商人近几年有类似销售业绩,并在本地有业绩通过实践证明的。必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最少两例万元以上的成功应用案例(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
6、磋商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必须在项目建设地有专职的服务机构和实施经验的队伍,并保证有足够的服务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9 08:5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