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骨干赴日企业参访研学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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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骨干赴日企业参访研学班
谈判采购公告
管理骨干赴日企业参访研学班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管理骨干赴日企业参访研学班
1.2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为核工业学院,需求单位为核工业管理干部学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培训对象
企业中高层领导。
(2)培训时间
培训时段:2025年6月-10月。培训天数:共两期,每期7天6晚。
(3)培训人数
第一期7人,第二期13人(含工作人员1人)。
- 培训需求
不少于3家精益生产工厂现场参观交流,不少于3位公司创始人/高管专题授课。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提供系统的培训项目解决方案;
(2)负责教学体系设计和流程管理:
(3)合理安排课程与课后活动,以提高参训学员组织纪律性和参训热情,并做到劳逸结合;
(4)负责提供3名或以上教务服务团队(一名教务、一名现场课程督导、一名项目随行人员);
(5)协助安排师资行程和接待工作;
(6)提供教学辅助工作;
(7)负责协助甲方进行项目总结和成果展示。
2.2 服务期限
培训时段:2025年6月-10月。培训天数:共两期,每期7天6晚。
2.3 服务地点
日本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2.5 项目限价:最高限价: ¥750000 元(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要求: 具有合法的培训组织资质(能够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必要的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具备赴日培训(或参访)业绩或与日本企业(或高校)有战略合作协议,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盖章页、服务范围页或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订单 )或战略合作协议。
(4)信誉要求:无。
(5)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报价餐宿费用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标准(日本境内城市(福冈、札幌、长崎、名古屋)住宿费每人每天不超过14000日元,餐饮费每人每天不超过10000日元)。需提供承诺函。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参与本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本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