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一局五公司沈阳汽车城PPP项目其他照明材料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辽宁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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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函
各报价单位: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沈阳汽车城项目部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5 月21 日(星期三)下午16:00 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 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路灯杆 | LED 300W (14m) | 根 | 16 | |
| 2 | 路灯杆 | B3 LED150W*3(15m) | 根 | 3 | |
| 3 | 路灯杆 | A3 LED150W*3(15m)L4m | 根 | 1 | |
| 4 | 路灯杆 | A1-1 LED120W(10m)+LED30W(8m) L7m+2.5m | 根 | 1 | |
| 5 | 路灯杆 | A1-2 LED120W(10m)+LED30W(8m) L10m | 根 | 1 | |
| 6 | 路灯杆 | A1-2 LED120W(10m)+LED30W(8m) L3m+3m | 根 | 1 | |
| 7 | 路灯杆 | C1-1 LED120W(10m)+LED30W(8m) L5m | 根 | 1 | |
| 8 | 路灯杆 | B1-1 LED120W(10m)+LED30W(8m) | 根 | 2 | |
| 9 | 灯头 | B1-1 LED120W(10m)+LED30W(8m) | 套 | 2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公开询比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轮报价方式,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项目实际要求分批次发货,买方需提 7 天向卖方发出通知。如未按规定时间发货,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例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安装,买方应同意在卖方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罚款应按每逾期一天扣款 20000 元,扣除罚款达到合同额的 10%,或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两周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卖方需在一周内向买方支付罚款,同时对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
3、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沈阳汽车城项目部沈阳市大东区榆林大街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
1)灯杆具体参数详见图纸。
2)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质量和规格检测,以保证货物质量、规格要求满足合同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且买卖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
3)实际供货后,卖方需对货物完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包含质保期)任何时期出现质量和规格以及某检测项未达标等问题,卖方均需要无条件进行更换,直到达到买方要求,并承担由此对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业主方等行业主管部门罚款、误工费、返工费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5、质保期:24 个月(5%作为质保金暂扣,最后一次供货后满24 个月无质量问题无利息返还)。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应资质。
3)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4)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付款条件:
1)智慧灯杆数量以随车“供货单”为参考依据,材料进场必须经我方指定地点清点复合后(由买方指定专人在随车清单上签字验收),作为智慧灯杆实际供货数量的结算依据,每月 20 日进行对量签字确认,办理结算。
2)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材料在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沈阳汽车城智慧路网项目部经买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经双方对进场数量以及计量方式确认,卖方需开出当月实际进场验收合格数量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收到与其甲方的结算款后一个月内支付当月实际到货并结算的货款的80%。余款 20%,其中15%在当年12 月31 日前结清,5%留作质保,两年后返还。
3)质保金及质保期:按照每月发票金额5%暂扣,供货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利息一次性返还。
4)买方按上述付款节点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提供发票金额与数量、付款金额及结算单金额保持一致。
8、服务承诺: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及图纸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若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且是由于卖方原因所致,造成买方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产品不合格通知, 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准备同规格的货物,发运到买方使用现场,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全部承担。如经换货后产品仍不合格,由卖方承担因此对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本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但不包括因买方使用不当、不可抗拒力的影响或正常损耗所造成的不合格部件)。
9、响应文件要求;须提交报价表,营业执照以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10、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11、其它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品牌及各种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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