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雾乡官屋村易迁后扶标准化工厂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280220250600052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02-2025-00248
3、项目名称: 凉雾乡官屋村易迁后扶标准化工厂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260 (万元)
6、最高限价: 259.906428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10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3)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均具有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 C 类证书,(以上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的规定,供应商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8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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