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聊城热电供热接续改造工程热网循环水供回水管道安装及土建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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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山东分公司聊城热电供热接续改造工程
热网循环水供回水管道安装及土建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5-2-17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聊城热电供热接续改造工程热网循环水供回水管道安装及土建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
2.2 规 模: #8机组的供热接续改造工程,需从供热首站东侧接两根DN1400的热网循环水管道至#8机凝汽器。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聊城热电供热接续改造工程热网循环水供回水管道安装及土建施工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山东省聊城市。
2.5 计划工期: 暂定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9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是进行热网循环水管道铺设、阀门及补偿器安装、地基开挖及基础制作、电气热控电缆敷设、DCS分散控制系统安装调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供热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至少1项涵盖DN1000及以上管道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