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光伏实证基地实验室检测设备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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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清能院光伏实证基地实验室检测设备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5-1-147 )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海南省、青海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光伏实证基地实验室检测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清能院光伏实证基地实验室检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库布齐沙漠光伏实证基地、海南临高县海上光伏实证基地、青海海南州塔拉滩钙钛矿光伏实证基地
2.2规模:/
2.3建设工期:6个月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1)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光伏实证基地:组件外观检测平台、便携式电致发光(EL)测试仪(晶硅)、AAA级光伏测试仪系统(晶硅)、绝缘耐压及湿漏电流测试系统、高精度功率分析仪、电能质量分析仪各1台,便携式红外热像仪2台。2)海南临高县海上光伏实证基地:组件外观检测平台、AAA级光伏测试仪系统(晶硅)、绝缘耐压及湿漏电流测试系统、高精度功率分析仪各1台。3)青海海南州塔拉滩钙钛矿光伏实证基地:便携式EL测试设备(钙钛矿)3台、便携式红外热像仪2台、AAA级光伏测试仪系统(钙钛矿光伏组件用)1套、高精度功率分析仪2台、录波仪2台。
2.6交货地点:1)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华能库布齐沙漠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二期光伏实证基地;2)海南临高县海上光伏实证基地;3)青海海南州塔拉滩钙钛矿光伏实证基地。
2.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光伏检测设备销售合同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封面页、关键页及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6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