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食堂供应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食堂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对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食堂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JG2025(GM)XS001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 JG2025(GM)XS0012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食堂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投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 2400000.00元。
四、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限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金额(投标最高限价) | 中标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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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食堂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 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或供应货款达到合同金额后终止(备注: 上述任意一项达到 ,本项目配送服务合同自动解除)。 | 详见磋商文件 | ? 2400000.00元 | 3家 |
注: 1、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部分 。
2、 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任一项证明材料 : 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对应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对应内容)。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对应内容)。
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对应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时提交证件复印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对应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 磋商文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并按 磋商文件 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七、其他事项说明:
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 (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公开磋商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磋商文件)获取公开磋商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投标单位入库填报操作手册”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公开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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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质疑 | 1.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磋商文件要求,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
询问受理方式 | 供应商登录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受理。 |
质疑受理方式 | 供应商登录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质疑函均不受理。 |
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 (1)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2) 响应文件递交方 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 开标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号)。 |
响应保证金截止时间 | 本项目不设置响应保证金。 |
八、供 应商通过网上获取和下载磋商文件(具体获取磋商文件及文件递交要求详见第七条 “其他事项说明”)。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十、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 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一、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十二、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 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三、联系事项
1.采 购人:佛山市高明区明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 421号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 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电 话:
邮 箱: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 话:
2025 年 0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