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中国共产党博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博兴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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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中国共产党博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博兴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 磋商 公告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中国共产党博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博兴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7日15:00 前递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 BZBXGP-2025-0090 中国山东政府网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2000018 注:【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为 370120250006 。 】 项目名称: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中国共产党博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博兴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2222249.44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对县综治中心进行升级提升,在一楼设置相关常驻、随驻窗口;二楼、三楼设置法智护航中心、心理服务中心、法学会工作站点及矛调中心相关功能室级;落实入驻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信访、人社、住建、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妇联等部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金融纠纷、劳资纠纷、房产物业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品牌调解室、法律咨询机构等,并配备群众接待室、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分析研判室、远程视频调解室等功能室。 合同履行期限: 45天。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 2020 〕 46 号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4 〕 68 号 )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 国发办〔 2007 〕 51 号 )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 财库〔 2004 〕 185 号 )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 财库〔 2006 〕 90 号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财库〔 2017 〕 141 号 ) 、磋商文件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 ( 否 )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