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整改材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内蒙古
-乌兰察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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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询价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本项目为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 2×350MW 热电联产机组的厂区形象提升整改用材料,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等方面的要求,共计45 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 日内完成安全标准化整改用材料的到货验收。
1.3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兴和县兴和热电厂指定地点。
1.4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运输方式由供应商自行选择,货物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和费用及卸车过程中出现的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5 本项目最高限价:19.4420 万元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300 万,营业年限不低于 3 年(自注册之日起),具备五金机电、土产电料等物资的供货能力;
2.2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近三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0 18: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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