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175座小型水库库区除草保洁养护等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
裕安区175座小型水库库区除草保洁养护等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裕安区 175座小型水库库区除草保洁养护等工作 (项目编号: FS34150320250088号 )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 025 年 5 月 26 日 9 点 0 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FS34150320250088号
2、项目名称:裕安区175座小型水库库区除草保洁养护等工作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210 万元 ( 本项目共分 4个包。其中第1包最高限价56.4万元;第2包最高限价52.8万元;第3包最高限价51.6万元;第4包最高限价49.2万元 )
6、最高限价: 210 万元 ( 本项目共分 4个包。其中第1包最高限价56.4万元;第2包最高限价52.8万元;第3包最高限价51.6万元;第4包最高限价49.2万元 )
7、采购需求: 为 本项目涉及到的 175座小型水库 在服务期内提供 进行不少于 4次除草保洁养护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大坝主体工程维修养护;②溢洪道工程维修养护;③放水设施维修养护;④库区管理范围内养护;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⑥维修养护档案整编等工作。第1包47座(徐集镇19座、江家店镇14座、丁集镇6座、分路口镇8座);第2包44座(固镇镇7座、罗集乡4座、顺河镇12座、单王乡17座、新安镇4座);第3包43座(城南镇3座、青山乡14座、狮子岗乡26座);第4包41座(西河口乡11座、独山镇13座、石板冲乡5座、石婆店镇12座)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日历天内完成。
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同时落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