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新建生活垃圾分类屋(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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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漳州开发区新建生活垃圾分类屋(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诗墩路21号南星小区2幢24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漳州开发区新建生活垃圾分类屋(亭)项目
2、项目编号:RY[XJ]202505-LJFLW
3、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合同包预算 (元) | 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 口产品 | |
1-1 | 生活垃圾分类亭及 配套建设 | 13 | 个 | 105000 | 融 | 否 |
1-2 | 生活垃圾分类屋及 配套建设 | 7 | 个 | 105000 | 350 | 否 0p01109031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 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 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 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 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 证明材料。 |
三、获取采购⽂件
1、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1 17:30附件下载
漳州开发区新建生活垃圾分类屋(亭)项目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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