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智能预警管理功能适配开发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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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智能预警管理功能适配开发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5-1-137 )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山东省、贵州省、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智能预警管理功能适配开发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山东省、贵州省、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智能预警管理功能适配开发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陕西省、山东省、贵州省、内蒙古自治区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开发工作,4个月内完成50个场站部署等工作。
2.6 招标范围: 开发模型管理系统包括:1)模型建模管理,算法组合、训练、优化等功能;2)构建新能源数据地图、数据血缘、数据资产的等数据管理功能;3)计算模型部署、运行、调度、验证管理的调度系统;4)计算模型的反演及仿真系统开发;5)模型调度运行监控系统开发,包括对模型运算系统、调度系统、模型部署情况以及基础中间件运行状态监控及预警等功能;6)50个场站的系统实施,包括:SCADA、CMS、生产管理平台的数据接入、模型部署、调试及优化、试运行。系统运维(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软件开发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 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 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