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伊犁州45万千瓦风光电伊宁县110KV输变电工程送出线路及伊宁县110KV升压站项目洪水影响评价询比采购公告
新疆
-伊犁州
正在报名中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5-004907
二、采购单名称: 新疆华电伊犁州45万千瓦风光电伊宁县110KV输变电工程送出线路及伊宁县110KV升压站项目洪水影响评价
三、采购单位: 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服务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5-26 10: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5-31
九、备注: 集采中心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邮箱:华电煤业物资公司监督电话,监督举报邮箱:,信访举报箱位置:集控楼院外大门右手处、集控楼二道门右手处、集采中心三楼右手处,接受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举报、投诉。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华电伊犁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华电伊犁州45万千瓦风光电项目伊宁县110KV输变电工程送出线路及伊宁县110KV升压站项目洪水影响评价项目 | 6%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
8. 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询价截止日期)至少具有并提供一项洪水影响评价业绩,(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内容页的复印件;合同封面、服务内容及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合同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有效业绩数量。如发现伪造虚假业绩,将按照《华电新疆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9. 本次公开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