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相机及镜头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相机及镜头采购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QDCWD2025-04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现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相机及镜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全画幅无反数码相机一台,广角变焦镜头一个,标准变焦镜 头一个。产品质保期为12个月,到货地点为青岛车务段本部,到货 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前。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信誉要求及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2)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3)供应商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4)供应商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5)供应商人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供应商未被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物资设备的情况。
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
3.4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参加。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6供应商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