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人民法院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辽宁
凤城市人民法院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凤城市人民法院综合保障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9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21813
项目名称:凤城市人民法院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10,000.00元(一年)
最高限价:1,505,000.00元(六个月)
采购需求:工作人员共计75人,均为司机、行政辅助、辅警、书记员、服务人员等辅助性岗位。(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从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为第一个服务周期,该服务周期结束后,双方如无异议,自然顺延合同期限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④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