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下半年盐酸液碱询比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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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5-005033
二、采购单名称: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下半年盐酸液碱询比采购
三、采购单位: 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货物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5-22 15:00
八、交货时间: 2025-06-30
九、备注: 商务联系人:尼格尔(澄清事宜)电 话:技术联系人:刘凡(澄清事宜)电 话: 集采中心联系人:吴云辉 如果咨询商务或者技术问题请与公告中的联系人电话沟通;如果是操作问题请咨询平台首页供应商服务热线。 监督电话:09917906208、监督邮箱;集采中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信访举报箱位置:集控楼院外大门右手处、集控楼二道门右手处、集采中心三楼右手处,专门受理集采中心党员、员工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
1 |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 液碱 | 13% | 吨 | 200 | ||
2 |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 盐酸 | 13% | 吨 | 200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依法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 本次公开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公开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公开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公开询比项目报价。
4. 供应商未被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 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乙方(供应商)无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或处罚情况。
7. 供应商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8. 供应商车辆及驾驶员需满足《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等相关规定。
9.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前)相同或类似供货业绩至少1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卖方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买方联系人电话及地址,签订日期);或提供华电电子商务平台采购电子订单截图或复印件(含清单明细)。